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

新加坡消费购物须知

写这篇文的目的是希望和大家分享我在新加坡买相机时所遭遇的事,还有我怎样以消费者/旅客的身份逃回公道

上个月我到新加坡度假时,在新加坡的森林数码器材中心(Sim Lim Square)准备购买一架Canon S450D相机。在询问了几乎所有相机店后,在一楼的I.T.DIGITAL开给我的价钱最便宜(新币795)。

在快要会马的前两天,我到I.T DIGITAL准备买下那架Canon S450D时,店员推荐我另一架FUJIFILM S100FS。
使用了后,我对这架FUJIFILM S100FS很喜欢,那是一架不错的相机,但店员开价新币1400。
因为我没时间再花多一天到别家相机店询问价钱,而店员最后降低价钱售我新币1150,我不疑有他,就买下相机。

第二天星期五也就是我在新加坡的最后一天,我经过别的相机店时询问才发现FUJIFILM S100FS的市价只是新币800-850,而官方零售价不能超过新币1000,这也就是说那家I.T.DIGITAL以超过零售价的价位卖相机给我。

为了给他们一个教训,并且执行我身为消费者和旅客的权力,我在朋友的指导下到新加坡旅游局(Singapore Tourism Board)寻求协助,以对付那家黑店(如果是新加坡公民才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)。

旅游局给了我两个解决方案:
1) 在旅游局填表格,由旅游局的官员出面协调,向那家店讨回公道,但需要几天的工作日才能解决。

2) 到牛车水珍珠大厦后方的Small Claim Tribunal求助,付新币十五元的手续费,由Small Claim Tribunal发出有法律效用的法庭信,要求对方上庭解决。如果在早上提出告诉,Small Claim Tribunal甚至能在当天下午帮旅客立刻开庭传召对方,以在旅客离开新加坡前解决问题

虽然当时已是下午时分,Small Claim Tribunal没法帮我立刻在当天解决问题,但我还是选择第二个方案,由我在新加坡工作的姐姐做代表,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才提出告诉。

回到大马后的第一个星期三,我立刻收到I.T.DIGITAL老板的电话,要求庭外解决,他愿意给我加一个市价据他说新币600的相机镜头,以补偿他的店员开价过高的错。
因为对他们失去信心,我坚持不接受他的解决方式 ,他也不接受我要求退货还钱的要求,所以最后我决定交换决定权给Small Claim Tribunal法庭。

星期五我的姐姐代表我上庭时,律师听了案发过程后,再加上对方缺席,于是我顺理成章胜诉,律师表示他们将寄信要求对方让我退货还钱(相机钱加手续费十五元)。

第二个星期三,那老板打电话给我要我委托人拿还相机给他,他会退钱,由我的委托人在律师信上签名,证明他已照法庭的要求退钱。

最后我的姐姐代表我完成了这次与无良黑店商家较劲的战役 ,退货还钱,

这件事让我对新加坡的制度另眼相看,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大马,恐怕大家都投诉无门吧?
这个过程也让我看清商人做生意的手段,过程我也曾犹豫,但最后在各方面的帮忙下解决了这个问题,更要多谢我的姐姐为这件事劳心劳力 。

希望大家看了我的经验后引以为鉴,不要轻易放过追讨公道的机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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