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2日星期二

曝露皮肤有罪?

“伍,我昨天在市集上见到几个中学女生,她们的衣袖这么短,”查丽哈姐以手比划肩头,“露出整条手臂,衬衫又窄,太不堪入目了,我实在为她们感到羞惭,唉...”

“按照回教教义,回教女性都被禁止暴露出头发及手掌脸部以外的皮肤,避免露出身体曲线以至诱惑男人。衣着的准则是:头发系起,套上针织头套,再系上长度超越胸部的头巾;衣服宜长袖束口,下摆宽松,不突出胸臀部曲线。对我们来说,这样穿才是庄重得体而有教养的女性。”
以上是茜玛详尽的解释。

“那为什么有些穆斯林敏用布条罩着半边脸,只露出眼睛?那是不同的教派吗?”我赶快抓住机会向茜玛请教。
“不要误会,她们这么做可能是为了遮掩她们的绝世容颜。例如我中学时曾有个美丽的女同学,她因为过于美貌而引来一群狂风浪蝶追求,为了减低骚扰,她被迫系上面巾,以保持低调。”
“原来如此...这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啊!”我只能感叹。


~可爱的小女娃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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